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
(2017年第3号)
按照《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天津市食品(保健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综〔2017〕3号)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17年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通〔2017〕4号)要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4月组织开展了20批次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验,经过检测,所检批次样品受检项目全部合格。
特此通告。
附件:
合格产品信息.xlsx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