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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医院、开诊所,鼓励敞开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5  浏览次数:90
  医药网5月24日讯 办医院、开诊所,政府刚刚发文大放开,鼓励敞开干!     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下称意见)     个人开诊所大放开,医院审批,动态调整标准     《意见》表示: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可合理放宽规划预留空间。     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在审批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设置时,将审核重点放在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上,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动态调整相关标准规范。     鼓励医生开诊所,公立医院办私立医院     国务院鼓励公立医院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全职、兼职制度,加强岗位管理,探索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医师可以按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     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支持社会力量办好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鼓励全科、专科、中医诊所规模化发展     《意见》鼓励发展社会力量举办、运营的高水平全科诊所。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     同时,积极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在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以及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     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等机构做大做强,实现跨省市连锁经营、规模发展。     医保标准,和公立医院一样     私立医院林立、在职医生开办的诊所遍地开花,恐怕是在此《意见》指导下,医疗市场将要出现的充盈盛况。     需要强调的是,政府此举将公立医院的患者引流到私立医院和诊所的,也要求医保管理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在程序、时限、标准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同时,也将积极发展消费型健康保险,方便患者通过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需求。     医药市场,峰回路转     如今的医院市场,可谓惨烈。在优质低价的采购宗旨下,万千医药企业纵然使出浑身解数,将产品硬塞进医院,但是在医疗反腐和推广模式的变革下,依然没办法掌控产品的销量命运。     两年来,焦虑和不确定是压在行业头顶浓重的乌云。然而,国务院的这份《意见》一出,医药人顺着指引的方向望去,峰回路转、豁然开朗。私立医院林立、在职医生开办的诊所遍地开花,释放出来巨大的医药产品潜能,装得下大部分医药企业的盈利需求。     规划就是这样。打破优质医疗资源的过度集中,提供多层次的医疗服务,政府大力开发出了一块院外市场的资源。不过,从国务院发文、到各个地方执行细则出台、到落地推行,或许还有一定的时间差。当然,这个时间段,也给准备致力于此的企业,充足的准备过程。
 
关键词: 社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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