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5日讯 又有三地推进两票制!贵州、海南、内蒙古自治区。
▍海南:5月1日启动,高值耗材暂不执行
5月3日,海南深化医改办、海南卫计委等12省级部门联合发布《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
海南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全部实行“两票制”。特别偏远的乡镇卫生院由市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另行规定。
本实施细则从2017年5月1日起启动实施,2017年9月30日前为过渡期。2017年11月1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票制”。
需要说明的是,海南卫计委曾在2017年01月11日,发过征求《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函。此次正式确定的文件中,去掉了高值耗材两票制。
▍贵州:完全执行国家版文件
5月3日,贵州卫计委、贵州食药监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转发国务院医改办等八部委《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听着很拗口,如图:
即贵州完全照搬国家版两票制文件,不做任何调整,也没有执行的时间点。只提出: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新情况和新问题,应及时反应,省卫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
可能后续还有更详细的推进计划。
▍内蒙:拟在2017年7月1日启动
5月2日,有网络媒体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 第16号》。其内容为《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但奇怪的是,在5月4日晚查询,内蒙古卫计委的官网上已经找不到这个公告。
谨将其他媒体公布的内容做简单整理:内蒙古拟将在2017年7月1日启动“两票制”工作。其他更细节,将在其正式文件公布时,在做报道。
截至目前,包括安徽和福建,共计有18个省(市、自治区,下同)出台了实施“两票制”的明确时间表;另有4个省明确表示将在2017年推行“两票制”;仅剩9个省暂时没实质性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