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通告。
附件:1.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电动牵引装置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3.电动手术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4.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4月24日
2017年第60号通告附件1.doc
2017年第60号通告附件2.doc
2017年第60号通告附件3.doc
2017年第60号通告附件4.docx
特此通告。
附件:1.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电动牵引装置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3.电动手术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4.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4月24日
2017年第60号通告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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