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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13  浏览次数:112
2016年以来,浙江省食安办坚持“提质扩面、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下简称食安险)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保险公司优化服务,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保意识,多项工作居全国第一,得到了浙江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政保合作现场会上作大会典型发言,并作为该省亮点工作在国家“双安双创”成果展中专门布展。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投保单位共12632家,保险公司保费金额为4399.48万元,参保单位和保费规模均比2014年增长了17倍多,理赔案例、金额同比分别增长9倍和3倍,所有市县均实现部分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

一是在工作机制上实现突破,联席办运行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联席办)各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联席办的牵头抓总作用,有力有效推动全省面上食安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机制,严格按制度每年召开三次食安险研讨会暨省联席办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重要文本和活动方案,为该省食安险顺利、快速推进起到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将食安险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考核内容,2016年要求各地“市本级或者至少一个县出台食安险公益资金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截至去年底11个市均超额完成了年度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督查通报机制,每季度汇总统计并通报各地工作进度、“六个一”措施(建立一支队伍、提交一份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一个数据库、第一时间参与应急救助、简化一套理赔程序、设立一个公益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等相关表格,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营造“学比赶超”浓厚氛围。

二是在制度设计上实现突破,保险服务进一步优化。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风险管控方面的专业优势,努力通过优化服务降低出险率,实现政府、投保单位、承保机构多方共赢。省联席办经过多方调研,出台了《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公益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估报告示范文本》,督促指导9个市和53个县(市、区)出台了公益资金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有效推动承保机构开展公益宣传、风险检查、业务培训、风险管理数据库建设等服务,去年各地承保机构共递交804份风险评估报告,切实帮助市场主体排查整改隐患,降低生产经营风险,实现关口前移。设计制作“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标识”,在多个场合统一规范使用,有力提升了浙江食安险对外形象。

三是在氛围营造上实现突破,参保意愿进一步增强。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着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加强各地交流,组织召开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收集整理各地经验材料,汇编《浙江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探索与实践系列之一:责任保险合作共赢》,进一步明确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宣传机制,及时收集整理省内外工作动态、政策经验等内容,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并在浙江食品安全信息网建立专栏,截至目前共编发27期。《中国食品安全报》头版头条报道了我省食安险宣传工作。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在全国首部食安险题材微电影《爱的保险单》(2015年拍摄)取得良好反响的情况下,乘势举办“国寿财险杯”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征文比赛,将优秀作品汇编《食安险赞歌》,大幅增加“浙江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粉丝数,有力提升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知晓度和影响力。

下步,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将围绕“扩面提质、优化服务、引导共保、健康发展”总体要求,开展专项调研检查,总结推广各地经验,探索组建省级共保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全面推进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建立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相统一的风险管理机制,推进全省试点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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