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职律师队伍是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在司法部的大力指导下,总局首批24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获得公职律师资格。
焦红指出,当前,食品药品法治建设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首批公职律师作为这项事业的拓荒者、开路人,要深刻领会肩负的重大责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要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公职律师队伍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依法决策“智囊团”、行政风险“防范者”、规章制度“把关人”和普法宣传“先锋队”作用。
焦红强调,公职律师工作需要不断推进、不断规范。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公职律师队伍的管理,为公职律师履职创造条件。总局将在法制司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建立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公职律师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每位公职律师既要熟悉掌握食品药品监管专业知识,又要熟悉行业发展状况,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特别是要熟练掌握食品药品监管立法、执法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努力成为真正的行家里手。
图为总局公职律师颁证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