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要严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的新建项目审核。明确新申办婴粉生产企业需有三年以上婴粉生产管理经验,确保生鲜乳或基粉全部来自集团内部供给。要督促企业科学研制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和均衡营养需求。婴粉生产企业要注重产品研发工作,重点对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标签标识和配方等方面严格管控,确保2018年1月1日前完成产品配方注册。
《意见》要求,婴粉企业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构建全产业链风险防控机制,建立生产经营全过程追溯体系、产品跟踪评价体系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要加大对自建自控奶源建设的投入,建立自建或控股奶源基地,确保奶源供给的稳定和安全。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生鲜乳进行抽检,对生鲜乳、原料乳粉和乳清粉实施批批检验,确保原料乳(粉)质量合格。
《意见》明确,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列入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重点突出对母婴用品专营店、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通过强化婴粉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考核和加大抽检、飞行检查和监督检查力度等措施,全面提升婴粉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