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国办:给医生建黑名单 年内取得重点突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1  浏览次数:76
  医药网3月17日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     《意见》提出,要建立医疗等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以违规违法行为、消防不良行为、信用状况、服务质量检查结果、顾客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为重点,实施监管信息常态化披露,年内取得重点突破。     《意见》还要求,将医疗等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中涉及企业的相关记录同步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限期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建立健全跨地区跨行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2017年,医生的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将掀起高潮,其中之一是个人信用记录建设,另一个就是黑名单制度。     按照《意见》,失信医生将遭遇跨行业跨地区的联合惩戒。这就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像坐高跌、飞机、买列车软卧票这样的事,失信医生却也要被拒之门外了。     实际上,联合惩戒不仅仅会来自交通部门。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今年1月份曾透露,2017年,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要扩展到各个领域,总量预计超过50个,实现全覆盖。各部门累计将可以联合采取70多项限制措施,对严重失信者做到哪里有失信、哪里就有联合惩戒。
 
关键词: 医生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