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总局办公厅关于责令国药集团(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天津凯文恒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飞行检查发现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4  浏览次数:97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112号)部署,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要求,总局组织对国药集团(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天津凯文恒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上述企业存在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问题(详见附件1、2)。
请你委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切实整改到位。企业整改情况及你委采取的监管措施须及时在你委网站上发布,并于2017年3月7日前将整改后复查情况报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

联系人:谢俊
联系电话:010-88331431
传真:010-88331441

附件:1.国药集团(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问题
2.天津凯文恒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问题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2月10日

附件1.国药集团(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问题.docx

附件2.天津凯文恒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问题.docx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