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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基层影像检查有省级把关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5  浏览次数:98
    县级医院的X线片,传到安徽省医学影像云平台,最快2小时内即可收到省级专家出具的诊断报告。近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安徽省区域医学影像检查中心诊断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首批34家试点公立医疗机构接入安徽省医学影像云平台,省级医院已接收县级医院上传的28万份影像资料,这意味着患者在试点医院看病不用再做重复检查。

  安徽省区域医学影像检查中心由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依托云平台组建,首批试点医疗机构包括4家省级综合医院和30家县级综合医院,已经互联互通。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之间将利用大型医学影像检查诊断设备(X射线、CT、磁共振等)和计算机网络技术,把患者病历信息、影像数据上传至云平台,使用音、视频系统开展异地交互式指导检查,协助远程医学影像诊断。值得一提的是,区域医学影像检查中心诊断服务过程中,影像检查结果互认。

  根据要求,省级中心(设在省属或市属三级公立医院内)要建立影像中心诊断专家值班制度,安排影像或其他科室专家开展远程医学影像审核和会诊工作。值班专家应及时(急诊2 小时内,慢诊:应用X射线12小时内、CT与磁共振24小时内)对县级中心通过云平台申请的病例进行远程医学影像审核和会诊。

  县级中心(设在县属或市属二级公立医院内)值班医师应将已联入云平台的影像检查设备所产生的全部病例临床资料及时上传,并将需要申请远程医学影像审核或会诊的病例临床资料按协作关系提交省级中心,待省级中心完成审核或出具会诊意见后,立即完成并打印诊断报告书。同时,应及时(急诊2小时内,慢诊:应用X射线12小时内、CT与磁共振24小时内)对下级工作站提交的病例进行远程医学影像诊断和会诊工作,出具诊断报告书。

  《办法》规定,区域医学影像检查中心诊断服务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由患者初诊医院按标准收取医学影像检查诊断费。需要进行远程医学影像审核或会诊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由邀请方医院向受邀方医院支付远程医学影像检查费用,按季度结算。也就是说,患者不用另付费用就能获得上级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相关费用由医院间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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