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2月6日讯 有两件事最让药企抓狂,一个是生产成本上涨,一个是招标价格下降。当生产必需的原料和招标价格超出企业的承受底线时,极端的情况就发生了。
2月4日,辽宁省卫计委发布《2017年第1号药品短缺预警预报的通知》。对于2016年10~12月份辽宁省各级医疗机构上报的53条药品短缺信息,有一部分已经恢复供应,而还有一部分药品不能供货。
此次,辽宁卫计委将这些药品和不能供货的原因公布。经过梳理,发现药企不能供货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原料短缺,不能正常生产
表示不能正常生产的药品共有9个,有7家药企给出的原因是:原料短缺。对于原料上涨、短缺的问题,赛柏蓝在稍早前曾做过报道,并引起业内的深入讨论。
通过对行业的长期观察以及综合来自读者的积极反馈,可以勾勒出一个清晰的行业侧写:原料在一个时期内,成为困扰药企的一个突出问题。
▍中标价格低,药企断货
另有10种药品反馈,原料价格上涨、生产线改造、成本增加、供货价高于辽宁省中标价,从而无法按中标价正常供应。
▍患者缺药,药企受罚,两败俱伤
在通知中辽宁卫计委表示,对于不能按中标价及时、足额供货的7家生产企业给予警告,如果再次发生违规擅自涨价或通过控销手段不及时、足额供货的行为,经查实后将纳入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
同时警告药企,上述情节严重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的中标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辽宁省境内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全省医疗机构2年内亦不得向其采购任何药品。
产品断供患者无药可用,药企因此受到丢失整个省份市场的惩罚,这似乎是个两败俱伤的结局。客观公正的说,药企受制于成本上涨的压力,采取止损的方式,也是不得已的选择,而主管部门为保障医疗机构的运转做出了惩罚,也实属必然。
在这个没有对错的博弈中,参与的各方都满腹委屈。个中原因似乎难以一言概之,招标政策、推广模式、医保吃紧、医生收入、环保压力、人工成本等等因素纵横交错,怕是难以抖落个清楚。
不过,有一点还是比较清晰,如果药企的成本和回报之间关系理不顺的话,类似药品短缺、断供的现象还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