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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4  浏览次数:68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调味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和水果制品等7类食品71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1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糖3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调味品177批次,糖果制品99批次,酒类97批次,蔬菜制品90批次,水果制品9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北京百粮汇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来安县荣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百粮汇食品专营店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冰糖,还原糖分检出值为0.14 %,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8%)高出75%;二氧化硫检出值为47.1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0mg/kg)高1.4倍。检验机构为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标称山东谷乐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由谷乐甄选食品网官方专营店在国美(网站)在线销售的单晶冰糖,二氧化硫检出值为47.4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0mg/kg)高1.4倍。检验机构为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标称北京古松经贸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古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分装、由古松官方旗舰店在京东(网站)销售的白砂糖,二氧化硫检出值为22.7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6mg/kg)高2.8倍。初检机构为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标称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生产、由南通鼎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好冠家”非转基因大豆油,酸值(KOH)检出值为0.35mg/g。比标准规定(一级浸出成品油不超过0.20mg/g)高出75%。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河北、江苏、安徽、山东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北京、江苏、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糖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月22日

2017年第15号通告附件1.docx

2017年第15号通告附件2.docx

2017年第15号通告附件3.xls

2017年第15号通告附件4.xlsx

2017年第15号通告附件5.xls

2017年第15号通告附件6.xlsx

2017年第15号通告附件7.xlsx

2017年第15号通告附件8.xlsx

2017年第15号通告附件9.xlsx

2017年第15号通告附件10.xlsx

2017年第15号通告附件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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