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牛百叶、米粉、面条、火锅底料、牛肉、羊肉、猪肉和散装海干产品、腊肉等21个种类的食品是否非法添加、加工等情况进行拉网抽检。对是否销售走私牛肉、牛排、凤爪、鸡翅等冻肉制品的情况;对猪肉是否有“两章”(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和“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情况进行排查。
抽检排查达到六个全覆盖,对大型农贸市场(小型农贸市场覆盖70%)、对被检查农贸市场21个品种的销售摊位、对销售食用农产品和散装海干产品的单体超市、对火锅店和卤肉店、对畜禽脱毛点、对2016年6月份公告的应关闭的75个定点外生猪屠宰点及新出现的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屠宰点进行100%全覆盖。
海南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在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加工作坊、火锅店、 卤肉店、冻库、畜禽拔毛点和乡镇政府、村委会张贴禁止加工、购进、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公告,在超市、农贸市场设置临时快检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在农贸市场抽验排查到的不合格产品,在农贸市场公告其摊位和不合格食品品种。对所有抽验排查到的不合格产品追溯至生产源头,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海南省食药监管局还通过媒体发动公众举报生产销售有害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并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