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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谈“进口药”:既有警示 也要多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4  浏览次数:94
  医药网1月26日讯 25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新闻吹风会上,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吴浈两度回应“进口药”的话题。     首先是谈及进口药品境外检查。吴浈说,根据进口药品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综合研判制定境外检查计划,这是中国药品监管迈向国际化的重要步骤,实现了中国药品监管关口前移。     吴浈说,中国自2011年开始执行进口药品境外检查,6年内共检查了22个国家的制药企业,发现了一些不符合中国药品监管规定的现象。依据中国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已对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爱活胆通等10余个品种采取限制进口等措施,此举对境外制药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在回答“国外创新药如何尽快进入中国市场”的问题时,吴浈说,对于临床急需的药品,比如抗癌药、传染病防治药、罕见病药、儿童药等,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优先审评政策,并且这些政策同样适用于国外企业。他举例说,国外用于治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适应症的药品就已被纳入优先审评。     吴浈说,鼓励国外制药企业在中国及国外同步开展创新药的临床试验,希冀他们利用试验数据参与审评,加快创新药的上市速度,使患者能够更早获益,“这是多赢的一项工作”。     吴浈还说,很多国家都对在互联网上销售药品采取谨慎态度。目前中国互联网售药的“B2B”(企业到企业的电子商务模式)政策较为清晰,“B2C”(企业到用户的电子商务模式)政策还在调查研究当中。
 
关键词: 进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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