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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生死劫!环保税来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9  浏览次数:100
  医药网12月28日讯 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包括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等行为,应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实施或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行为的人员应当“从重处罚”。对于修改环保参数或者监测数据的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     12月25日,作为财税改革重头戏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获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而一直都被列入重污染行业的医药产业,毫无疑问,将面临环保成本飙升和监管趋紧的双重“挤压”,老旧落后生产的淘汰也将成为必须。     在国家对价格管制越来越严格,利润空间不断缩水的现实下,一些环保压力大、产品升级改造困难的中小企业的转型甚至倒闭退出,以及由此带来的行业整合和整体升级,也将是可以预见的必然。     地方保护可能“不好使”了     根据昨日公开的环境保护税法相关内容,此次新法将从税收杠杆入手,企业多排污就多交税,少排污就能享受税收减免,通过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倒逼企业减排。     按照立法原则,环保税是“税负平移”,从排污费“平移”到环保税,征收对象等都与现行排污费保持一致,征收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分析认为,环保税开征后税收收入将大幅提高,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介绍,相较于此前的排污费制度,环保法主要有两点不同:一是规定了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以10倍为限,大气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2-12元,水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4-14元。二是根据减排幅度增加一档税收减免的规定,即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而特别值得关注的一点是,现行的财政体制,排污费是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考虑到地方政府承担主要污染治理责任,以后拟将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中央不再参与分成。     以往多次曝光的新闻事件显示,长期以来,环保治理遭遇的最大阻力往往来自污染企业所在的地方——由于排污企业往往是利税大户,在地方财政收入的压力和诱惑下,地方政府有时却又充当了排污企业的保护伞,尤其在地方财政困难的地区,这一问题尤其严重,致使污染问题无法根治。     此次新法提出拟将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中央不再参与分成,将进一步激励地方对于环境治理的动力。     11月17日,石家庄市政府紧急出台《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从2016年11月17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用45天时间在全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利剑斩污行动。石家庄市政府决定对市工业企业,特别是制药、水泥、铸造、钢铁、煤电、焦化和锅炉等重点行业实施严格调控措施。调度令要求全市所有制药企业全部停产, 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复工生产——这一消息被认为医药行业开始遭遇最严格的环保制裁。     环保成本飙升     事实上,环保成本一直是制药企业,特别是原料药和抗生素类企业的一个头疼问题,尤其对于知名企业来说,是个利润和名誉都面临风险的双杀剑。     据不完全统计显示,2013年,环保部门共排查医药制造企业4894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57家,其中有18家环境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的企业被挂牌督办。     2014年6月,环境保护部等8部委联合召开2014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这次会议确定的2014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重点任务之一就是,在2013年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开展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集中查处一些污染问题久治不绝的药企。     早在2011年6月11日,哈药总厂厂长吴志军在京代表企业向公众道歉,承认公司超标排污“对广大消费者心理造成了极大伤害,对企业周边的居民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也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巨大损失”。此后不久,国内多家重点原料药生产企业污染问题相继被媒体曝光。      “最直接的原因是环保投入太大了。”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副会长潘广成就此话题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由于各个厂家生产品种庞杂,不同产品相关的环保标准各异,相关的成本投入都不是个小数目。”     以污染问题被曝光的哈药为例,哈药股份在公告中称,“近年来,公司已累计投入4亿元用于清洁生产和环保治理,主要建设了废水预处理及污水处理、气味、锅炉烟气、噪声等各项污染处理设施。每年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费用在5000余万元。”     而对于根除污染问题的异地搬迁投资,哈药在其2010年年报中曾悲观地表示,由于异地建厂的投资巨大,原料药产品的附加值低、利润空间微薄,预计投产后2~3年内将不具备竞争优势,因此“极易造成企业处于亏损境地,造成企业无法生存的后果”。     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时,一大批药企就开始面临环保成本飙升带来的现实生存压力。     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预计,医药企业的治污费用非常高,要花几亿元或者更多,因此从前在环境执法力度不强时,企业往往愿意被罚款也不愿进行环保投入;如果新《环保法》真的能够落实到位,现在的污染大户需要投入相当于几年利润的资金进行冶理才能生存下去。     根据此次税法内容,从征税对象上看,在水污染物中,化工、医药等8个行业缴纳的环保税将占80%。     可以预见的是,对医药产业来说,从粗放型、以环境为代价换取利润的原始生存方式转向绿色的产业升级已经非常紧迫,在现今的状况下,谁先转型谁就能抓住更多的机会,而环保型企业也将在未来的市场和政策倾斜中享有更多的机遇和扶持。
 
关键词: 环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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