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月5日讯 日前,有媒体调查揭露了个别医师涉嫌收受药品回扣的内幕,并指出医生回扣占药价30%-40%,引起广泛关注。表面看,药价虚高,医院和医生没有责任,因为药价都是政府定的,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尽管药价是政府制定的,比如最高零售价是发改委价格司制定的,政府集中招标的中标价是招标办选定的,但是政府却不会一种药品只保留一个单价。以招标为例,一般同一种药品至少让三种档次的药中标。比如抗生素头孢曲松,一般是如下三个药品中标:原研药中标价70元左右,某个中档药中标价35元左右,某个国产仿制药中标价1.24元,对90%的患者这三个药品疗效是一样的(原研药已经过了专利期,另外两种是仿制药)。但是,医生一般只处方那个35元的头孢曲松,因为这个药品回扣大,最终患者支付的头孢曲松价格就是35元而不是那个1.24元。这样来看,挂牌价是政府定的,实际支付价是医生确定的。
药价,本来仅仅是药品的价格,但是中国的药价中混杂了另一个东西,就是医生(医疗服务)的价格。简言之,为何中国药价“虚”高?“虚”高的这一部分就是医生的价格,或者说医疗服务的价格,体现为回扣。
为何医生的价格不直接体现在医疗服务价格中,非要混在药价中?因为政府行政定价把医疗服务价格定得太低。政府为何要管制医疗服务价格?因为我们的绝大部分医疗机构是公立医疗机构,医院所占土地由政府无偿划拨,所需建筑和设备由财政投资(至少京上广深是这样)。政府给了公立医院垄断经营执照。医生部分工资财政支付,医生的退休金财政支付(同样,至少京上广深做到了这一点)。很显然,在这么多医疗服务成本由政府承担的情况下,政府当然不能再让医院和医生自主定价。
最基本的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定价机制决定于资源配置机制。有什么样的资源配置机制,就必然有什么样的定价机制。医生是自由流动的自由执业者,医生的价格(薪酬)或者说医疗服务价格就会由市场决定。医生是由行政配置的(行政决定公立机构和编制的数量),医生的价格即薪酬就是行政定价。因此,既然医生不是自由流动的自由执业者,医生的价格就不会是竞争性市场价。
但是,公立医院及其医生有市场势力,或者说市场垄断力,市场势力就是定价权。政府管住了医疗服务价格,却管不住医生开药。于是,医生就把市场定价权转移到药价中去了。而药价虚高的根源在于体制,想理顺药品价格,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关键还是要理顺医生的收入及其背后的资源配置机制,在自由流动和竞争中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