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月3日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人社部最近表示,将在包括邯郸、郑州等全国12个城市先行试点,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基金互济能力、降低运行成本。
试点地区以两年为期,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由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在制度上存在共性,合并实施,有利于提升基金的互济能力和经办效率。
尹蔚民: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基金互济能力,提高行政和经办服务管理效能,降低运行成本。
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生育里面重要的待遇就是住院待遇,和医疗保险的性质是一致的。但由于是两个基金,在结算的时候就涉及这个医药费用应该是医保支付,还是应该生育险支付?这就要算账。存在交叉,有不明晰。合并实施就降低运作成本,减少环节,也减少一些经费支出。
清华大学就业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认为,若合并后生育险参照医保报销标准,报销额度还可能会增加。
杨燕绥:因为现在有的地方医院住院费用已经报到85%、90%了,可是孕产费用很多地方还没有到这个比例,才70%。现在孕产医疗支付比例还比较低,跟医疗保险和办后可能会提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