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23日讯 近日,一份湖南省商务厅致函湖南省医改办的公文截图,再度把医改背景下,流通药企的尴尬处境凸显出来。该截图显示,今年湖南部分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即按进价销售)后出现资金缺口,便通过延迟对医药配送企业的回款时间来进行弥补。湖南省商务厅有关人士已经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了上述文件的真实性。
此外,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和9月,湖南省商务厅已经两次向湖南省医改办发函,请医改办协调解决公立医院拖欠药品流通企业配送药品货款一事,但事情始终未获得妥善解决。
12月22日,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秘书长黄修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立医院认为取消药品加成后,提高医疗服务费无法弥补他们的损失,便把矛头指向了医药流通企业。2016年初至今,仅长沙市区的20所公立医院就拖欠了药品配送企业药款超过100亿元。
那么,这些欠款医院是果真没钱吗?事实可能并非如此,黄修祥表示,“湖南省医院给了药商两个选择,要么承担10%的费用继续合作,要么支付全部货款以后不再合作。”流通药企既不愿失去三甲医院这样的大客户,也无法承受过多的债务压力,由此陷入两难处境。
20家公立医院欠款上百亿
身为湖南一家药品流通企业的负责人,李志春(化名)从未想过有一天竟会如此落魄。
还有三十多天就要过年了,为了让公司员工顺利拿到年终奖金,李志春最近几乎每天都会去医院催收药款,但都无功而返。12月22日,就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之前,李志春才刚结束一个业内的沟通会。他表示,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订单给长沙的几家公立医院配药,但从2016年开始,医院一再拖欠药款,到目前已经累计欠款近千万元。
与李志春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多个药品配送企业的老板。李志春说,最近多个同行“抱团取暖”,希望通过跟多个主管部门沟通来解决问题。
黄修祥告诉记者,从今年开始,仅湘雅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等20家公立医院就拖欠了长沙40余家药品配送企业超过100亿元的药款。“我们意识到这个问题后,今年7月开始就向(湖南省)商务厅反映这个情况,到现在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药品流通企业夹在医院和生产企业之间,左右为难。”
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湖南省商务厅就曾试图协调解决这一问题。当时,湖南省商务厅向湖南省医改办发函称,药品流通企业的货款回笼遇到了困难。2016年1月1日起,长沙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家试点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随后,各药品流通企业均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订单认真履行配送职责,但部分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后出现了资金缺口,便通过延迟对配送企业的汇款时间来进行弥补,造成医药流通企业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
湖南省商务厅建议,由医改办牵头协调,尽快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迅速解决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货款拖欠问题,限定药品回款时间。
但是,这一问题并未因此得到解决。随后,湖南省商务厅又于今年9月再次向湖南省医改办发函表示,对湘雅系医院收费行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表示疑虑。为此,建议医改办牵头协调,责成上述几家公立医院尽快足额支付药品流通企业货款。
黄修祥告诉记者,在取消药品加成以前,以湘雅医院为代表的三甲医院一年药品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按照15%的加成计算,医院药品净收入超过1亿元。但在药品零差率政策实施以后,这部分利润便消失了。“医院觉得单靠提高医疗服务费无法弥补药品差价减少的损失,政策里规定的10%财政补贴没到位,医院就要求流通企业来垫付这笔钱。”
黄修祥进一步指出,通常医院与药品配送企业之间会约定一个回款账期,有些是六个月,有些是十个月,但现在湖南多个医院都没有按时支付货款。“湘雅医院附属三医院的账期是六个月,也就是7月份付1月份的货款,但实际情况是该医院从7月份到现在都没给钱。”黄修祥表示。
记者注意到,湖南省商务厅在《关于请协调湘雅系医院按时足额支付药品流通企业货款的函》中也提到,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和多家药品流通企业反映,中南大学湘雅系医院以长沙市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医院药品运营成本和药事管理费用无处体现”为由,单方面要求药品流通企业从2016年1月1日起承担10%药品运营成本和药事管理费用,否则不予支付药品货款。
12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上述情况采访湘雅医院,医院宣传处工作人员称有关部门已到医院调研,具体情况需咨询湖南省卫计委和发改委。随后,记者致电湖南省卫计委宣传处,工作人员称,这个情况一直存在,正在了解本次事件的情况并解决问题。
流通药企陷入两难境地
值得注意的是,药商被拖欠货款的现象在行业内并不少见。2014年,广东省珠海市公立医院被曝拖欠13家本地企业货款高达2.9亿元,导致药商资金周转出现严重问题,备货不足。同样在2014年,海南省10家医疗机构拖欠药企货款5.58亿元,拖欠款额度多为200万~1亿元,拖欠时间多在2个月到13个月之间,最长的甚至达5年。
广东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坦言,目前医院“以药养医”的模式没有得到本质上的解决,取消药品加成对医院收入影响较大,很多地方出现过医院拖欠药商货款的情况。“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也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明白的问题,只是刚好到了这个节点,药商的情绪爆发出来了而已。”
在黄修祥看来,药品流通企业的利润本来就不高。根据协会的统计,除掉人工、仓储物流费用等成本,药品流通企业的净利润也就在1%左右。尽管平均利润不高,流通企业还是希望尽可能从医院端争取最大额度的采购量。
“湖南省医院给了药商两个选择,要么承担10%的费用继续合作,要么支付全部货款以后不再合作。”黄修祥表示,流通药企既不愿失去三甲医院这样的大客户,也无法承受过多的债务压力。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如一个企业一年给医院配送1.2亿元的药品,平均每个月1000万元,按照九个月账期约定,医院直到十月份才会支付一月份的药款。也就是说,公司必须有9000万元以上的资金周转。“这还是在医院能够按时支付100%货款的前提下,但实际情况没有这么乐观。有时医院会拖时间,或者压10%,这就让小微企业的老板相当被动了,只能找其他融资渠道。”
记者注意到,根据商务部2015年发布的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4年179家药品批发企业对医疗机构平均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122天,应收账款总额高达587.07亿元,占对公立医疗机构销售总额的37.6%。
“流通企业就是夹心饼干,既不敢得罪医院,也不敢得罪生产企业。”黄修祥对记者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