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5日零时起,天津市取消所有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降低CT、核磁等检查项目收费价格,提高诊察费、出诊费、手术费、护理费以及价格偏低的治疗费价格。据悉,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对医院因此次改革减少的收入,该市将通过提高诊察费、手术费、护理费,以及偏低的治疗费等价格,给予医院部分补偿,不足部分由政府增加投入和医院加强管理解决。
根据相关规定,天津市所有公立医院,包括部队医院、武警医院、企事业单位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销售药品。中药饮片仍按现行作价办法执行。根据《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表》,体现医护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的项目,如普通门诊诊察费调整为15元/次,急诊诊察费20元/次,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20元/次,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30元/次;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17元/次;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费用为27元/次。(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