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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改委“价格告诫”医疗机构需合理定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02  浏览次数:84
  医药网11月28日讯 日前,市发改委价监局对15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提出价格告诫,在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后,要求公立医院合理定价,以维护医疗行业价格秩序。     日前,本市再放开三项医疗价格,第一类是公立医院中的特需医疗服务,第二类是因为医学技术发展产生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第三类则是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项目,包括整形美容、足底按摩等项目。放开的这三项价格政策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     在新政实施前,为确保价格政策的平稳落实,市发展改革委价监局近日召集15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详细的价格放开政策解读,并提醒告诫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依法合规用好自主定价权,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以维护医疗行业良好价格秩序。市发改委价监局还将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结合价格举报、媒体报道以及市场巡查发现的线索开展针对性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借改革之机扰乱医疗行业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关键词: 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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