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1月23日讯 近日,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发布了《关于公示企业报送的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产品最低价格的通知》,其中公示了企业报送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产品最低价格,共涉及18180个药品。
企业自报的这些“全国最低价”,目前还处于公示期,公示期限从11月16日至11月22日17:00,如有异议的可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申诉或投诉。
不过,在39医药君看来,留给药企们的申诉时间并不多了,此轮“低价”的执行可以说势在必行。
除了江苏省1.8万个药品最低价曝光之外,作为医改试点之一的浙江省同样使出了“大招”。
值得注意的是,11月18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全省药品采购新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的亮点在于特别强调,“省级医疗单位作为首批上线运行单位接入新平台,再逐步扩大到首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即杭州、宁波、温州和绍兴市的公立医疗机构,最后覆盖全省。”相信各位小伙伴还记得今年年初温州对药价“痛下杀手”,不过当初温州等地开展集中采购时,在公布中选结果时,只有“成交”一栏。可现在,当试点城市的价格曝光于省级采购平台,同省价格联动将成为趋势。
再者,三明联盟早就与浙江省宁波市达成了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协议。辐射效应将持续扩散至三明联盟中的珠海、庆阳、漯河、濮阳、青海互助县、太原市等地。
然而影响远远不止这些。
不久之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斌强调,当前是全面推广改革经验、攻坚克难、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四省一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借助建立综合医改联席会议制度,这也意味着“沪苏浙皖闽联盟”正式成立。
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意见>的通知》则总结了8个方面24条经验,推广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以福建省三明市以及江苏、安徽、福建和青海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为代表的一些地区的医改经验做法。
李斌提出,希望四省一市从药品耗材连片谈判采购入手,推动公立医院建立新的运行机制。浙江省作为“沪苏浙皖闽联盟”中的一员,势必影响联盟中其他省份的采购。可以预测,新一轮药品降价潮即将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