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各成员单位就北京食药监局起草的“食品安全跨区域保障协作工作机制”和“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处置工作机制”进行深入磋商,就探索建立重大活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销地准入和产销衔接机制,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跨区域全链条追溯体系,生产、经营环节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处罚标准、界定原则等一揽子协作事宜达成了初步共识。
2016年11月15日,“2016北京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Ⅱ级)暨京津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成功举办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十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北方十省区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作区”成员单位,在2015年5月签署的《北方十省区市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作与信息通报机制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就如何合力构建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跨区域协作,提升区域食品药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展开了深入讨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应急司负责同志、北方十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应急管理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