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三)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毕业生(详情见附件1招聘需求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6.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应聘出纳岗位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摄影摄像岗位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行政管理、文案策划1、文案策划2、文案策划3岗位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25周岁(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编制外人员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公招网(www.gongzhao.net)或智联招聘(www.zhaopin.com),下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附件2),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cfdaxwzp@126.com,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17:00。
2. 12月16日,将通过公招网(www.gongzhao.net)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不接收其他形式的简历。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新闻宣传中心-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如:“新闻宣传中心-01-张三-硕士研究生”。
2.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为方便联系,考生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3.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4.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5:1以上,个别特殊岗位确因报名人数不足可降低到3:1。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8日。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待通知。
(二)面试
根据拟聘岗位职数,按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中心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面试资格,排名下一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递补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27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地点:待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携带身份证、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2.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者,成绩计为0分。
五、考察和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所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工作由中心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考察或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中心根据人员成绩,可以选择依次递补。
如面试后,中心认定所有进入面试人员均不符合招录要求,该岗位将作流岗处理,此次不招录。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的结果,中心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照中心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入职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前后。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享受中心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交纳五险一金,待遇从优。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771351 010-83378960
(周一~周五 9:00~17:00)
八、其他说明
1.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2.谢绝来人来访。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编制外人员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附件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