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提出充分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将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等,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
《通知》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由政府购置、置换、租赁、收回,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由政府直接运营或以招投标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运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村三产留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鼓励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等,通过规范方式转向养老服务业。
《通知》要求,尽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区域外社会力量参与。凡通过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均可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养老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资金支持和税费减免、水电气热费用优惠等政策扶持。(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