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1月9日讯 11月8日,安徽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加强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采购、使用和管理。此次安徽管理措施细致且相当严格,对医院大力“施压”,各大医院或将为实现目标调整用药结构,受监控的药品无论是使用量还是未来在价格上将面临较大冲击。而随着全国多地相继制定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目录,全国范围内严控重点药品管理或将是大势。
探索建立价格谈判和阶梯降价机制
安徽提出,要将重点监控药品预警管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公立医疗机构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动态监测和采购使用异常预警。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管理,落实临床药师处方审核制度。对药品调剂中发现不适宜用药的,要告知开具处方医师,并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的,拒绝调剂,并履行告知、记录和报告等规定。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依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加强处方点评体系建设,并结合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现状,每月对重点监控药品及采购金额排名前10的药品开展专项处方点评。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季度对采购金额排名前10的重点监控等药品,组织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等开展第三方处方点评。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要依据重点监控药品专项点评和第三方处方点评结果,探索建立价格谈判和阶梯降价机制,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
通报两次将被约谈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季度对公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专项处方点评情况和第三方处方点评结果予以通报。同时按市县(区)及公立医疗机构对网采医疗机构占医疗机构总数、网采金额占药品费用,我省1118种基本用药药品、国家基本药物中标药品及“质量类型一”药品占总采购量比例,采购金额占本地区、本单位总采购金额及增长幅度进行排序通报。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连续二次通报的单位进行约谈,并邀请驻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纪检组参加,约谈情况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对被通报的医师、药剂师进行约谈,约谈情况报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公立医疗机构要将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结果纳入对临床科室及医师的绩效考核,并与专项绩效奖励挂钩。对合理用药、强化监管等达到绩效目标的科室和人员进行奖励;对不合理用药的,由新农合扣减医疗机构支付款,医疗机构等额扣减当事医生的奖金。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重点监控药品管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与医师定期考核、职称评审、评选评优等挂钩。连续两次被通报约谈的医师、药师,职称评审延缓两年申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全国多地在行动
据了解,自安徽发布《关于建立重点药品监控目录预警管理制度的通知》后,今年5月,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中医院发布《关于建立我院重点药品监控目录预警管理制度的通知》提出,实行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动态管理,对药品采购使用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对排名在前十位的重点监控目录内药品下个月减半供应,并定期通报重点监控目录药品使用情况。必要时对监控目录内药品使用金额排名靠前的科室及医师实行使用异常预警通报。
除安徽之外,目前全国多地已陆续开展重点药品监控工作。2015年云南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注射用辅助治疗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目录包含122种辅助治疗药品。2015年10月,苏州市发布重点药品监控目录预警管理制度,依据江苏省药品采购平台中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数据,并参考苏州市医保药品费用补偿金额占比情况和疾病诊疗数据,在全市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采购金额排名靠前的各类药品中,遴选编制了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共包括 60种药品。
今年2月,四川省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并根据省药招平台药品采购量排序情况、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相关报告以及全省工作实际,制定了《四川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对质子泵抑制剂、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3大类25个品种药品开展临床应用重点监控。
8月底,安徽省卫计委公布了2016年上半年重点药品监控目录,这些药品将受到安徽省各大医疗机构的“严控”。目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