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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放开一批公立医疗服务价格 手术费“可商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6  浏览次数:99
  医药网10月25日讯 近日,省物价局会同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安徽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省年底前将放开一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到2017年,逐步缩小政府制定价格范围。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技术难度大的手术价格“可商量”     此次改革,对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对人力消耗占主要成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可探索由政府主导、利益相关方谈判形成价格的机制。     也就是说,一些难度较大的手术,需要很专业资历高的医生介入时,可以预先谈好价格,不会再出现连续十来个小时的手术,几名医生分几百块钱手术费的事情。     一批公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年底放开     今年年底,省物价局还将会同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全省医疗市场发展状况、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向社会公布一批放开竞争比较充分以及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公立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这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需要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时,将由医保经办机构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成本及社会各方承受能力等因素,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医疗基金支付原则上不高于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同类医疗服务价格。     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将成为趋势     省物价局表示,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就是通过规范诊疗行为,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级定价,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医师级别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对医疗服务制定不同价格,拉开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手术费价格“可商量”、医疗服务价格市场调节,会不会出现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方案中明确表示,会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等政策相互衔接,保证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为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我省还将在2016年底前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总费用、次均(床日)费用、检查检验收入占比、药占比、门诊和住院人次以及全省统一的10个常见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定期通报制度。将价格通报,主要是为了让患者一目了然,知道哪些病种费用多少,强化社会监督和医疗机构控费意识,医院想多收钱也难。     接下来,我省还将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逐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探索手术麻醉监护类项目、物理康复类项目、化验检查类项目、针灸推拿类项目按服务单元收费。
 
关键词: 医疗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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