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0月20日讯 10月17日,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关于深化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改革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陕西全省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实行“两票制”,在确保基层药品供应保障基础上,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适时推行“两票制”,“两票制”在今年新增的医改试点省份----陕西省正式落地!
“两票制”指药品耗材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购销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购销发票。“两票制”政策落地,影响最大的就是二级以上商业配送企业,势必会有众多小型或者配送实力较弱的配送企业逐渐退出市场。
早在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规定今年之内“两票制”在国家医改试点省份必须落地。
10月8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联合印发《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11月1日起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
安徽省政策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将药品自行配送到公立医疗机构,也可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药品;鼓励药品生产企业与公立医疗机构之间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药品经营企业只结算配送费用,实行“一票制”。同时,政策网开一面,对药品经营企业将药品销售到偏远山区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允许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以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
10月13日,湖北省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发文,自2016年11月1日开始实行“零差价”和“两票制”,公开落实政策。并要求各药商医院业务主管在10月28日前到医院面陈,未按时到场面陈的,11月1日后拖延配送者医院将选择其他公司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