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0月14日讯 近日,安徽省食药监局才发文推行两票制,当大家还在观望医改大省的时候,湖北省却提前有医院开始落实响应两票制。
医院发文落地两票制
昨日(10月13日),应该医药界的朋友圈传开了一则有关两票制的消息:两票制落实真的来了,这应该也是首次医院公开落地两票制的通知。
此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对该省三个医改试点城市武汉市、襄阳市、鄂州市即将开展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并实施两票制。
根据赛柏蓝微友提供的截图,消息显示是湖北省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该医院将落实上级精神,在2016年11月1日开始实行零差价和两票制。要求各药商在政策落地后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配送影响患者治疗。同时要求各药商的医院业务主管必须在10月28日前到医院面陈。如未按时到场面陈,11月1日后拖延配送者医院将选择其他公司配送。
两票制对二级以上商业配送影响更大
根据要求,湖北的试点城市带量采购药品配送推行“两票制”即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同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也就是一票制。在这种情况下,药品经营企业的利润将进一步被削减。
所以,有业内人士认为,两票制对于生产企业和一级商业配送来说,影响并不大,主要影响的是二级以上的商业配送。
两票制落地,有哪些疑点?
按国务院26号文的规定,今年之内“两票制”在国家医改试点省份必须落地。目前,众多医改试点城市也在积极探索两票制的落地,而作为全国瞩目的医改明星大省安徽,也在发文明确11月起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同步执行两票制。
如今,对于药商来说,最关心的肯定是两票制具体在医院采购工作中如何落地。在政策要求和实际操作上,又是否会出现调整和变化。
10月8日,安徽出台了两票制政策,作为全国瞩目的医改大省,我们有理由相信,安徽很可能会成为其他省份在落实两票制政策上效仿的一个样本。
因此,近日有赛柏蓝微友就安徽省两票制政策中存在的疑问,咨询了安徽食药监局的相关领导。以下是部分答疑,来源微信朋友圈,仅供大家参考:
目前,安徽省食药监局尚在等待国家局具体实施办法,再进一步制定安徽省“两票制”实施细则。
一、生产企业对自己产品委托权问题?
问:医疗机构点配送,还有部分医院把品种分成若干包招标,有不同的中标商业配送,工业是否有权在医院现有配送商中间选择?
答:文件要求生产厂家有委托配送商的权利,但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复杂超出预期,目前尚无对医疗机构约束的明确条款,只能边走边看。
二、偏远地区如何定义?是否可以明确地区范围?
答:省局已经要求各地区上报材料,很快就会有明确的区域界定。
三、有关规定第二条:如委托其他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配送的,配送企业须提供药品调拨单,相互间不得发生购销行为。如何理解?
答:此条主要指控股公司与子公司、托管医院,厂家不愿意与托管商业发生业务关系而由指定商业配送。但托管医院是否允许非托管商业开票不得而知。
四、11月1日前来不及开户,为保障医院供货,是否有过渡期?
答:11月1日必须执行,没有过渡期。
五、供应商发票复印件提供给医院,价格信息是否被公开?因为阜阳市等一些医院要求供应商二次让利后实价开票。
答:本来就要明折明扣,去年4月1日以来商业给医院的暗折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六、11月1日前商业库存的问题?
答:该文发布(2016年10月8日)之前的商业库存可以销售。
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如何界定?
答:上市持有人为药品批件持有人,委托生产企业、委托独家销售的商业视同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