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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谋划大卫生管理格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8  浏览次数:84
    10月12日,辽宁省锦州市召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暨医改工作会议,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根据《锦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该市将建“三医联动”“三保合一”管理体制,成立锦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该局将承担药品限价采购与结算、基金管理、医疗行为监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职能,负责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据了解,锦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决策、领导组织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承担药品限价采购与结算、基金管理、医疗行为监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职能,负责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锦州市医改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实行双组长负责制,直接领导医改推进工作。该市提出,打破多头管理局面,将涉及医改主要工作统一管理。医改办各成员单位要综合运用政策引导、价格调控、强化管理等措施,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该市强调,将以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为途径,围绕建机制、堵浪费、调结构、增效益这一主线,挤压药品、耗材、器材价格虚高的水分,让老百姓享受更高水平的报销比例,让医务人员获得更高的技术收入,让医院回归公益性。

    今年7月,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在全国率先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省长兼任。9月28日,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建,随后该省将有序推进设区市的医保机构整合工作,实现全省上下一个体制。这意味着三明市通过成立医疗保障管理局,整合医保管理、药品采购、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医改决策职能的模式正式向全省复制。而即将成立医疗保障管理局的辽宁省锦州市,将成为福建省之外首个探索大卫生、大健康管理体制的城市。(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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