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0月8日讯 近日,笔者参加一个行业会议,参会的主要是一些代理商,会议的主办方安排了认为会对行业产生巨大影响的一些政策解读,如临床路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话题。然而,到了讨论提问环节,参会者竟不约而同地问了一个方面的问题——“二次议价”。
诚然,“二次议价”的问题可能是代理商们面临的必须要争的“朝夕”。但临床路径、医保方式改革之类的政策就是影响再大也是“一万年”的事吗?
笔者以为不然。我们来看看临床路径的具体情况。
“铺路”七年趋于成熟
其实,临床路径提了已经好几年了。
再远的不提,就从2009年新医改算起,其标志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就提到了“规范诊疗行为”——就是要靠临床路径。同年6月,原卫生部发布《关于印发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这一年,国务院还发文(《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要求原卫生部当时负责制定100种常见疾病的临床路径,并在全国50家医院开展试点工作。次年,原卫生部正式下发112种临床路径。
截至今年上半年,一共制定下发了22个专业481个病种的临床路径,74个县级版临床路径。而且还有消息透露,这个数字还会进一步增加,并在较短时间内达到1000种。
在关于医改的各个文件中,“临床路径”常被提及,几乎每年的工作重点中都有相关内容。而今年4月6日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关于今年医改工作重点中还强调了“力争全部三级医院、80%以上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拐点到!医生态度转变
政府层面一再发文强调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但临床路径却一直不太受医生待见。在有的医生眼里,临床路径限制“自由”,是个“笑话”,或是一种“侮辱”。
然而,情况正在慢慢变化。
一方面,临床路径作为平衡各方利益的手段,在医疗质量-成本方面最佳效果的手段,主管部门态度明确,今年就有国家卫计委领导在一些会议上直言临床路径这事“你不高兴也得做,这个过程必须适应”。
另一方面,临床路径有可能上升为医保支付审核的凭据——事实上,临床路径在全球范围是由美国首先开始探索的,其初衷就是为支付做标准。还有,推行分级诊疗已经是中国医改必然的政策,但在基层医生水平有限的情况下,临床路径管理是最快、最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手段。
可见,推动临床路径的工作已经到了一个拐点。接下来,对医生诊疗行为的影响,对医药行业的影响将越来越明显。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1599家三级医院、4563家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而医生也开始越来越多地接受临床路径。其中最明显的一个表现就是关于临床路径的文献数量的变化:自2011年以来,每年相关的文献数量几乎都比2001-2010年这十年的文献数量总和还要高。
此外,更重要的是今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当中有5个临床路径的项目,获得中央财政经费4405万元。这将带动一批医生,特别是一些在学术上有地位、有影响力的医生进行临床路径研究。而这些研究的最终目的,一定是推广应用。
不过,临床路径的制订是个极为复杂和困难的工作。目前国内发布的临床路径依然是比较宽松的,但以后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以及循证医学证据的增加,临床路径还会不断修改和完善。
对于制药企业而言,目前必须正视且重视临床路径,所经营的药物能否进入临床路径决定着企业将来的命运。万一已被排除在外,而如果对自身药品的质量、疗效还是比较有信心,还可寻找循证医学证据,这或许可帮助企业改变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