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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30批次食品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09  浏览次数:83
按照《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销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通〔2016〕8号)规定的销售环节市级转移支付任务要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制品,罐头,调味品,酒类,食糖,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蜜饯,食用盐等30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过检测,所检批次样品受检项目全部合格。

特此通告。

附件:合格产品信息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2日

合格产品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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