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19日讯 分级诊疗,县医院是重点。而县级医院改革如何改?医疗器械领域将受到何种影响?
日前,国家卫计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办体改函〔2016〕972号),明确了2016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任务都有哪些,并将县医院改革推进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先进的表彰,落后的通报批评+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依据两部委联合通知,全国所有县(市)均需重点完成6大医改任务;综合医改试点省的县(市)在完成6项任务的基础上,还需进一步推进4项任务。
此外,国家选定了江苏省启东市、安徽省天长市、福建省尤溪县、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作为医改示范县(市),这4个县(市)在完成10项任务的基础上,还需进一步推进4项任务,以最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除了4个国家级示范县(市),通知还提出,参照国家对示范工作的要求,创建省级示范县(市)。其中,各省或自治区选择3—5个县(市),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县(市、师)开展示范工作。
在14项医改任务中,直接与医疗器械领域相关的有三点:
制定规划,明确县级公立医院设备配置标准,严禁县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这一点,全国所有县医院均需推行。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降低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其中,4个国家级示范县(市)要降到占比20%所有。
在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中执行“两票制”,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这一点,11个医改试点省的县(市)均需推行。
以下为不同县(市)需各自完成的医改任务:
(一)全国所有县(市)须重点完成6项改革任务
1.组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院长选聘、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落实县级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权、副职推荐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探索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
2.制定并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开规划执行情况。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对超规划建设或自行举债建设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巩固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成果。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时,健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
4.合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
5.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力争80%以上的县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6.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本省(区、市)、市(地)级确定的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将控费目标分解到各县级公立医院,定期公示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患者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
(二)医改试点省的县(市)须进一步推进4项任务
1.推动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
2.推动理顺基本医保管理体制,统一经办管理,可进行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
3.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降低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和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
4.在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中执行“两票制”,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三)4个医改示范县(市)须更进一步推进4项任务
1、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化解符合条件的县级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2、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下降到20元以下。
3、实行医保按病种付费的病种(病组)数不少于100个,覆盖40%以上的出院病例数。
4、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