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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2016年第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9  浏览次数:104
湖北宜昌中药材有限公司、远安瑞福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峰康济药业有限公司、应城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百思康医药有限公司5家药品批发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已分别于2016年8月4日、8月15日依法收回上述5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将湖北宜昌中药材有限公司、远安瑞福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峰康济药业有限公司、应城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百思康医药有限公司有关信息予以公布(见附件)。

2016年9月6日

附件: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有关信息(2016年第1号)

序号

企业名称

认证证书号

收证日期

1

湖北宜昌中药材有限公司

HB02-Aa-20140008

201684

2

远安瑞福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HB02-Aa-20150012

201684

3

五峰康济药业有限公司

HB02-Aa-20150011

201684

4

应城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HB06-Aa-20150006

2016815

5

湖北百思康医药有限公司

HB06-Aa-20150007

201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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