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31日,自治区食品药监局、教育厅联合赴固原地区进行了秋季开学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督查组一行先后到固原市回民中学、原州区头营镇二营幼儿园、隆德县联财中心小学等14所中学、小学(教学点)、幼儿园进行了现场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与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举办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十项规定》,着力规范从业人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行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各学校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示上墙;主要食材实行统一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原料贮存符合要求;备餐、供餐场所干净整洁,食品留样柜、留样盒配备齐全;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基本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主要内容,监管人员巡查有记录、有痕迹。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区县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公示不规范,“扫C” 行动落实不够;食品添加剂管理未按照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四专一准确”要求管理和使用且记录不全;学校晨检制度不落实,记录不全等问题。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当场责令立即整改,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切实加强采购、加工、供应、储存、留样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做好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切实预防食物中毒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