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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立助产机构取消特需病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3  浏览次数:105
    9月7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该市卫生计生委、发改委、财政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增加助产服务资源的通知》进行解读。北京市各公立助产机构将通过取消特需病房、科室间病房调整等方式,着力增加助产服务资源。各医院增加产科床位所需费用由市级财政保障。

    2015年11月以前,北京市每月孕妇建册人数平均不超过2万人,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及其他因素的叠加,该市每月建册人数增加到近3万人。高龄孕产妇占比由2014年的10%上升到2016年的14%,高危孕产妇占比由2014年的48%上升到2016年的60%以上。目前,北京市助产机构满负荷每月可接诊孕产妇2.5万人,要满足每月3万名孕妇的分娩需求,面临严峻挑战。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将实施孕妇建档兜底保障措施,在市、区妇幼保健院设立孕妇建档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孕妇分级建档,将三级助产机构高危孕妇建档率从40%提高到80%以上。

    在增加产科床位方面,北京市明确,各公立助产机构具有增床空间的特需病房将统一调整为普通病房,并通过科室间病房调整增加产科床位,所增床位于2016年9月底前调整到位。财政部门将对公立助产机构调整关闭的特需病房和科室间调整增加的产科床位给予经费补贴。此外,该市还将通过多项倾斜性措施,增加800名助产人员。

    北京市明确,将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规划开放产科床位,扩增服务资源;公众需求量集中、产科长期超负荷运行的部分医疗机构,将通过租用医疗用房、合作购买服务等形式,扩增产科床位;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和运营助产机构,提高其床位使用率;建立妇幼健康价格及生育保险调节机制,将产科医疗服务价格优先纳入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调整计划,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中长期保障。(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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