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8月18日讯 8月11日,记者从焦作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即日起,该市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启动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实现全市医疗资源的高效利用。
1基层看得了病
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是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的有效方法。然而,要实现小病进社区、康复回基层,群众最关心的还是社区医院的服务能力。只有基层看得了常见病、多发病,群众才能放心到基层就诊。
为实现基层看得了病,焦作市将通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深入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工作,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与此同时,焦作市还将组建慢性病市级专家指导团队,制订规范的诊疗方案,并成立市级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专病诊疗指导专家组。各县(市)区也将依托县级医院成立县级指导专家组,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分级诊疗试点病种基层诊疗能力,让群众放心在基层首诊。
2医保杠杆引导
实现首诊在基层,不仅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还需要医保杠杆的引导。下一步,焦作市将积极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快完善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明确基本医保参保对象实行基层首诊的相关规定,促进患者有序就医。分级诊疗试点病种的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慢性病门诊账户限定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使用;实施差异化的医保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上转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对下转继续康复治疗的取消起付线;引导参保、参合人员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在基层首诊、向基层转诊。
制定分级诊疗医保引导政策,逐步减少分级诊疗试点病种未按分级诊疗标准转诊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同时,焦作市还将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效发挥价格引导作用,进一步拉开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梯度,有效引导患者基层就诊和优势资源下沉。
3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分级诊疗,实现小病在基层,基层的医疗资源首先要满足群众的需求。今后,焦作市将进一步合理调控医疗资源配置,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宜、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分级分工、运行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按照有序发展增量、合理调整存量的原则,统筹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基层医疗机构设置,每个乡镇设置1所乡镇卫生院,根据服务辐射区域设置中心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超过3万人的可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管理,引入第三方考评机制。
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严格控制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公立医院规模扩张,“十三五”时期,三级综合医院不得扩张单体床位规模。三级公立医院要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提升危急重症的医疗救治能力,同时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
4三年实现目标
此次,焦作市明确了推进分级诊疗的时间表。确定2016年,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启动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支持分级诊疗的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
2017年,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分级诊疗的病种逐步扩展到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妇科、儿科、普外、骨科、肿瘤、泌尿、内分泌、康复、中医等专业的慢性疾病,基层首诊试点病种达到50个;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8年,基层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分级诊疗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形成符合市情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