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海南省将国家谈判降价后的3种专利药和进口药列入新农合报销目录。7月31日,在国家谈判药品落地海南“满月”之际,记者采访发现,新农合患者受益明显,但对全体患者而言,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新农合患者花费大幅降低
目前,已有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中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等一批医疗机构通过网上采购使用了上述药品。海南省人民医院是全省使用国家谈判药品最多的医院,该院李药师介绍,因为价格昂贵,吉非替尼片(易瑞沙)以前几乎不用,经国家谈判降价后,7月用了8盒;盐酸埃克替尼片(凯美纳)以前每月也就用四五盒,7月增到18盒;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韦瑞德)以前每月用200盒左右,7月用了350多盒。
海口市人民医院肿瘤外科副主任王美清介绍,以吉非替尼片为例,因药物降价,服用该药的患者每月可少花9000多元。按新农合转诊患者60%的报销比例计算,新农合患者每月实际花费2919.6元,受益非常明显。根据海南省相关规定,经新农合报销后,还可进入大病保险报销。之后,个人自付合规剩余部分符合民政救助政策的,还可以从民政部门按医疗救助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海南省要求,盐酸埃克替尼片、吉非替尼片作为治疗癌症的靶向药,仅限于在二级、三级综合医院以及三级中医院的肿瘤科和海南省肿瘤医院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作为治疗慢性乙肝的药物,仅限于在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和三级中医院的传染科或感染科以及海南省肿瘤医院使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医疗机构使用该药,新农合经办机构将拒付医疗机构为患者垫付的该药品报销金额。
为推进分级诊疗,将患者引导至基层就诊和住院,海南省规定,各市(县)可确定一两家群众满意的卫生院或标准化中心卫生院,经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将3种药品的使用权限下放至乡镇级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付费,不按限费医疗政策执行,且不纳入药占比指标考核。
检测费成部分患者获益障碍
根据海南省相关要求,新农合智能审核系统将严格按照3种药品的适应证进行审核,若发现未按照药品适应证用药,新农合经办机构将拒付医疗机构为患者垫付的该药品报销金额。
替诺福韦酯对于慢性乙肝患者的治疗适应证广泛,对妊娠期妇女具有很好的安全性,且可用于各种耐药的慢性乙肝患者的治疗。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可使符合适应证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治疗的精准性提高,生存期延长。王美清介绍,埃克替尼或吉非替尼并不对所有肺癌患者有效,只对表皮成长因子有突变的患者有效,有特定靶点和特点人群。判定是否使用国家谈判药物需要通过基因检测,确定患者具有相应疾病指征后才能使用,这一部分患者约占肺癌患者的1/3。
但记者了解到,基因检测并不是每家医院都能做,即便是海口市人民医院这样的三甲医院,也不具备基因检测的能力。而且,基因检测每次需要花费3000多元,这部分费用目前还没有纳入海南新农合报销范围。一些家庭贫困的患者难以承受这些费用,就会放弃检测,这意味着这些患者是否具备疾病指征难以确定。(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