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7月29日讯 国家发改委日前对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常州四药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艾司唑仑原料药、片剂垄断协议案依法作出处罚,合计罚款260多万元。
艾司唑仑是国家严格管控的二类精神药品,具有镇静、催眠和抗焦虑疗效,其片剂艾司唑仑片属于国家低价药。由于我国对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的准入和生产实行严格管制,全国获得艾司唑仑原料药生产批文的企业只有4家,实际在产的只有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和常州四药,而这3家企业同时也是艾司唑仑片的生产厂家。
经调查,2014年9月至10月间,3家企业通过会面、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在艾司唑仑原料药、片剂市场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调取的原料药销售数据显示,2014年10月起,当事人陆续停止对下游16家片剂生产企业的正常供货,生产的原料药仅供自用;从调取的片剂销售数据看,2014年12月至今,3家企业销售的艾司唑仑片价格均出现大幅上涨,且涨价时机高度一致。
作为生产销售艾司唑仑原料药和片剂的独立市场主体,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常州四药达成并实施的垄断协议不仅严重排除、限制了片剂市场的竞争,还增加了广大患者的药费负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根据垄断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以及当事人在垄断协议中的不同作用、对调查的配合程度等因素,国家发改委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实施垄断协议,并对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常州四药分别罚款1571829元、547563元和484431元,共计26038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