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贵州省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实施方案》,我局本次开展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专项监督检验,共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4批次食品标签。其中不合格标签食品3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标签食品,我局已要求生产单位所在地遵义市、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企业查明生产不合格标签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及时采取下架、召回、整改等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产品不合格信息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72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产品合格信息
食品抽检合格-2016072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