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保障我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供应充足,配送及时,维护我省公众基本用药权益,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止2016年7月15日的统计结果,现将经我委2016年2月26日进行约谈后,基层配送率仍为零的药品予以公示。
对公示的配送率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8月5日前携相关证明材料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配送率查看。
如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委拟在我省医疗机构暂停采购使用上述品种。
专此致函。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7月28日(湖南省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