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江苏省南通市推行基本照护保险制度,6月底,被人社部列为全国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截至目前,当地已有110多万人参保,662名长期失能参保者享受到了保险待遇,其中80岁以上者占比超过六成。
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制度覆盖参加医疗保险的所有职工和居民,不仅保障失能老年人,而且将各年龄段长期失能人员日常生活护理和照料都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初期筹集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0元,医保为每人每年出资30元,政府每人每年补助40元,并接受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市级财政每年将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数量资金充实基金。
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制度规定,享受照护保险待遇条件为,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符合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重度失能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参保人员。待遇具体包括,支付病情观察、康复辅助和饮食起居照料等费用。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属于基本照护保险支付范围及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不设起付线,由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照护床位接受服务的,基金支付60%的费用,同时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住院待遇。在定点养老服务机构照护床位接受服务的,由基金支付50%的费用。(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