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总局责成辽宁吉林食药监管部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将工业明胶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犯罪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8  浏览次数:107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辽宁省营口市公安部门破获的使用工业明胶加工皮冻、香肠等食品的违法案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责成辽宁、吉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力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涉案产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危害。总局要求两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线索,对案件涉及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进行调查,依法严肃查处。对发现监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