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广东省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发布《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从7月起,在全市公立医院试行药品集团采购新模式,以此降低药品采购总费用30%以上;争取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7%以内;同时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公立医院目前通过广东省药品交易平台采购药品。省平台中标药品达上万种,而该市公立医院常用药品仅1000多种,造成同一种药品的采购量分散,给医药代表搞变相促销留下了巨大空间。各医疗机构每月在省交易平台上单独竞价采购,难以形成“量价挂钩、以量控价”的议价谈判能力。
按照《方案》,深圳将全市公立医院一年需要采购的所有药品“打包”后,遴选1家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第三方集团组织采购,并限定最高采购总费用。该企业将与全市公立医院、其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药品采购和配送协同机制,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深圳将制定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目录内药品采购费用达到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额的80%以上,并逐步扩大目录品种的覆盖范围,直至全覆盖。暂未纳入目录的药品,由公立医院自行组织采购,但必须在市药品管理平台上备案。实行集团采购后,全市公立医院药品只有一个价,即采购价(含配送价),也是卖出价。
《方案》强调,建立“互联网+医药”供应平台,实施药品采购在线监管。推动“互联网+药品配送”,支持社会力量为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物流外包服务。推进医生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鼓励患者凭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外购药品,逐步实现医疗机构处方在全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间自由流转。(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