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针对酒类批发商事主体的食品经营资质、食品安全、商品条码、价格经营行为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结果将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由各单位根据系统监管力量、监管对象数量,结合市场主体风险等情况合理确定。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市场主体,还将实施分类监管。风险等级低的,可适当降低随机抽查频率;风险等级高的,可增加随机抽查频率。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库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2016年6月29日,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和媒体工作人员监督下,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协调督查办公室通过综合执法平台,从全市500多家酒类批发商事主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两个执法检查组,并将随机检查对象分配给相应执法检查组。这是厦门市首次启动针对酒类批发商事主体的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执法行动,实现对同一商事主体多部门执法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