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6月16日讯 药品流通市场并不能代表药品终端市场销售额,但能从侧面反应药品在销售环节过程中的数据。2015年药品流通市场规模稳定增长,但增速进一步放缓。据商务部统计系统数据显示,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16613亿元(含税值)。
各省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从高到低排名,北京依然是第一位,广东从第三位升到第二位,取代上海的位置,浙江和江苏跟随上海,分别为第四位和第五位。医药商品销售总额过千亿的省份有6个,除了上述前5名之外,还有安徽省。前十名省份的医药商品销售总额占全国市场份额的集中度近2年一直在降低,2015年已降到63.75%,同比下降0.5%。
医药商品销售总额,宁夏增长率361.2%,首次突破100亿元
从医药商品销售总额增长率来看,2015年暂无省份的流通数据是负增长。2014年曾有一个省负增长,那是河北省,2015年河北省的医药商品销售销售总额依然恢复2013年的水平。全国31个省份中,2015年共有20个省低于全国10.6%的增长率。其中安徽省增长率全国最低,为1.7%;其次是福建省,为2.6%;新疆是第三低的,为2.9%。安徽省和福建省都是医改试点省份。
2015年医药商品销售总额前五的省份中,北京和浙江的增长率在6%左右,特别是浙江省从2014年的25.7%一下降到6%。2015年增长率超过20%的省份分别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河南省、辽宁省和西藏自治区,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增长率高达361.2%,2015年医药商品销售总额首次突破100亿元,2016年宁夏为新增医改省份,不知道2016年的医药商品销售总额会否一下打回原型,回到2014年水平即低于30亿元的规模。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2015年医药商品销售总额都未及100亿元。
表1 2013年至2015年各省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
(数据来源:诗敏信息)
按销售品类分类,药品类销售居主导地位,销售额占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的74.2%,较2014年上升4%。湖北省和陕西省2015年药品类销售额在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的占比上升超过10%,相较而言,湖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庆市的份额下降都超过7%。
中药方面,全国中成药类销售额占比为14.6%,中药材类占3.6%。天津市、陕西省、江西省和青海省是中成药类销售额占比超过20%的省份,其中天津市和陕西省近两年保持上升,2015年份额分别为31.27%和20.78%。中药材类销售额占比超过5%的省份为甘肃省、重庆市、湖南省、安徽省和四川省。
天津药品类销售总额2014年和2015年都是负增长
药品类销售总额方面,上海市连续两年排名第一,2015年药品类销售总额首次超过1000亿元,也是全国唯一一个超过千亿元的地区。江苏省从2014年的第五位上升至第二位,北京市、广东省和浙江省都下降了一位,分别为第三位到第五位。
2015年药品类销售总额总共有3个地区为负增长,分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庆市和天津市。天津市2014年也是负增长。四大医改省份青海、江苏、安徽和福建4省的增长率分别为16.3%、15.9%、7.6%、1.6%。青海省的药品类销售总额不超过10亿元。
2015年药品类销售总额增长率超过20%的省份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湖北省、河南省、西藏自治区、辽宁省和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的增长率为386%,药品类销售总额近三年首次突破100亿元,为105.5亿元,2014年药品类销售总额仅为21.7亿元。
湖北省是药品类销售总额排名前十省份中增长率最高的,为49.2%。其次是河南省,2015年增长率为35.8%,河南省2014年的增长率也超过30%。药品类销售总额排名前十省份中增长率低于7%的省份有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和云南省。
表2 2013年至2015年各省药品类销售总额
(数据来源:诗敏信息)
北京市中成药类销售总额超越广东排第一
中成药类销售总额排名前十的省份集中度在下降,2015年占全国销售总额比例为64.85%,同比下降近4%。北京市从2014年的第三位上升到第一位,广东省和浙江省顺延下降一位,分别位列第二位和第三位。安徽省从第六位回升到第四位,天津仍然保持第五位。广东省的中成药类销售总额回升到200亿元。目前全国只有两个地区中成药类销售总额超过200亿元,为广东省和北京市。广东省和安徽省2014年中成药类销售总额增长率为负,2015年增长率都在8%以上。
2015年全国中成药类销售总额增长率为10.7%,基本与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增长率持平,但低于药品类销售总额增长率11.2%。共5个省市中成药类销售总额是负增长,分别为湖北省、海南省、山西省、江苏省和黑龙江省。湖北省下降幅度为56.2%,中成药类销售总额从2014年的158.6亿元跌到69.4亿元。黑龙江省2014年和2015年都是负增长。
中成药类销售总额增长率超过20%的省份较多,有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辽宁省、湖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吉林省和北京市,不少都是2014年为负增长,2015年有所回升的,譬如重庆市,2013年的中成药类销售总额为101.7亿元,2014年一度跌到58.4亿元,2015年回升到95亿元,类似的省份还有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
北京市、湖南省和陕西省是2015年中成药类销售总额排名在前十名且2014年和2015年增长率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中成药类销售总额不及10亿元的省份分别为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
表3 2013年至2015年各省中成药类销售总额
(数据来源:诗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