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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肺癌乙肝3种药降价50% 6月中旬后可医保报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2  浏览次数:93
  医药网6月6日讯 6月3日,记者从云南省卫计委召开的“云南省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在全国首家将国家药价谈判后的降价药品纳入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合规报销范围(含基层和县及县以上)。     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向社会公布了首批谈判结果,涉及3种药品: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盐酸吉非替尼,主要治疗乙肝、肺癌等疾病。据初步测算,在肺癌的靶向药物方面,如盐酸吉非替尼(商品名:易瑞沙),谈判前每位患者年治疗费用约18万元(不含慈善赠药),谈判后降到8.4万元;乙肝用药替诺福韦酯(商品名:韦瑞德),年治疗费用1.29万元,谈判后降价后为6762元。     省卫计委要求各地要在6月中旬前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范围,并做好相关报销政策衔接。省采购出让中心要在6月中旬前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集中挂网。从挂网之日起,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诊疗需求,按挂网价格或相关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和使用谈判药品。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的采购数量暂实行单独核算、合理调控。医疗机构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的时间不超过30天。要建立健全谈判药品临床用药综合评价标准和体系,促进合理用药。
 
关键词: 肺癌;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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