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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委联合督查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6  浏览次数:78
  医药网6月1日讯 据悉,由国家药监局、卫计委、工商局、公安部、通信管理局组成的5部委联合督查组,已于近期奔赴多省展开督查行动。而督查的对象就是,各省之前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的专项行动情况。     5月23日-24日,由国家卫计委医政管理局副巡视员段勇带队的5部委督查组,在河北省进行了督导检查;     5月24日至26日,由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副局长徐晓东带队的一行4人,在四川省进行督查;     而由CFDA应急宣传司副司长巩建平带队的一行人,也于近日先后在浙江和江苏展开了督查行动。     截至目前,5部委督察组已经至少造访了以上4个省份。     如何督查?     据相关消息,督察组在各省除了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以及查阅工作文件和检查资料之外,还奔赴部分地级市进行了现场检查。     在河北省,督查组先后到了石家庄和保定。石家庄市被抽查的是石家庄市第一人民医院美容科、河北茂霖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两家单位。保定市被予以现场检查的是保定蓝山医疗整形美容医院、保定卓越美容美发等单位。     在江苏省,督察组奔赴了南京和徐州这两个市。驻省局纪检组组长吴应年和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相关负责人陪同。     在四川省,督察组对成都市的医疗美容机构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     在浙江省,督查组检查了杭州和嘉兴市的药监局、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经营企业。     5部委的此次专项督查行动其实仍是去年10月开始的专项打击行动的一部分。在去年10月下发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36号)》中,相关工作安排是这样的: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0月—2016年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各省(区、市)相关部门按照方案内容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协调机制。      (二)专项督查阶段(2016年1月—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省(区、市)的专项督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6年3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现在看来,这一行动是延期了的,本该在今年年初就进行的部委专项督察在近期展开。不过,这也意味着此前各个地方的专项整治行动差不多要歇歇了。     在此前有些省份的整治行动中,还是颇有力度的。比如河北省,没有相关生产企业,就查经营企业和使用单用。共出动执法人员4966人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983家次,检查使用单位1204家次(其中检查医疗机构694家,美容机构510家),检查互联网企业124家,是拉网式排查了。     结果,一共发现采购、购进查验、销售等相关记录登记不全,供货者资质索取不全等问题468个,责令整改185家。同时对122家医疗机构及美容院、178家经营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督促企业和机构整改到位。     此外,全省先后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27起,破获违法销售未经注册玻尿酸及其他医疗器械重大案件1件,查扣未经注册玻尿酸80余盒及其他无证医疗器械和药品30余种3000余盒。     而专项督查过后,下一步也应该会是总结办案经验,曝光一些典型案件了,不知道哪些企业会中枪。
 
关键词: 联合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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