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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6年第10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1  浏览次数:8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06233143-8
法定代表人:陶灵刚
质量负责人:李双喜
生产地址:海口保税区八号厂房
认证范围:冻干粉针剂(一车间、二车间)
现场检查员:佟宝光、张利平、薛东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丁建华
证书编号:CN20160057
有效期至:2021年5月18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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