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20日讯 国务院刚刚提出要“总结完善福建省三明市改革做法和经验,在安徽、福建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推广。”三明的医改就又出新招了,而力度还是那么大。
三明决定: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
5月17日,《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工作的通知》(明医管〔2016〕27 号)发布。
《通知》称,三明市经研究决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市 21 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工作,符合条件的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自 2017 年起全面开展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工作。
除精神专科继续采用按床日付费以及省上确定的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等8 种重大疾病补偿政策仍然按原规定执行,其余住院病例均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三级医院各病种的变异率不得超过20%,二级医院各病种的变异率不得超过15%。变异病例的统筹基金单独支付。
定额包干,超支部分医院自付
这一改革按照“定额包干、超支自付、结余归己”的原则,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统筹基金定额标准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实际发生数超过定额的,超支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低于定额的,结余部分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性收入,其中诊查护理和手术治疗各占50%。
也就说,超支自付,结余归己,这招实在太狠了。一个病人超支就是一笔费用,每个医院都会严格控制该病种的药品和耗材使用。还有可做可不做的大检查,医生开单前也得掂量掂量了。
医保支付改革,三明又领先了
按病种付费是医保支付改革的方式之一,也是国家鼓励的改革方向。自打医改试点以来,很多地方都在推行按病种付费。但是,有三明这么力度大的还没有。
三明是医改试点城市,而5月4日正式对外公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是:“试点城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在三明市所在的福建省,省政府办公厅去年底出台的《关于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的也是2016年实行单病种付费制度的病种达到100个以上(2015年是超过20个)。
对医改试点城市来说,100个算是标配了。因为国办去年下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里面规定的就是“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同样是改革,三明市的全部按病种付费,覆盖的病种数量明显要比其他医改试点城市多得多了。
学发达国家,三明要搞DRGS付费了
从下发的《通知》来看,三明不仅要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而且还弃用了按照单病种付费的方式,改用按病种分组(DRGS)付费。
所谓DRGS其实就是根据患者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以及疗效等多种因素,将诊断相近、治疗手段相近、医疗费用相近的住院患者,分入若干病组予以定额付费的医保结算方式。这是发达国家,比如美国、德国、澳大利亚都在采用的付费方式。
DRGS付费和单病种付费都是打包付费方式,都是按照病种付费。不过,单病种付费选择的疾病相对单纯,而DRGS付费能把全部疾病分到不同的组进行管理,覆盖面更广,也更科学。
在三明市发布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做好与原单病种付费的衔接工作,“原有的阑尾炎、子宫肌瘤、生育分娩等 30 个单病种,2016年 6 月 1 日前按原政策执行,自 6 月 1 日起均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不再单独结算。”
而在作为《通知》附件下发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及定额支付标准》中,则一共列举了609个DRGS病组。这些病组每个都清楚规定了不同医院、不同类型医保基金的定额支付标准。
比如下面这11个病组:
目前国内比较流行的还是单病种付费,三明却要搞DRGS付费!
其实,三明的DRGS付费也不是全国第一家。北京市早就启动了DRGS付费的研究工作,还拿出了本土化的650个病种分组方案。2011年,又选取了108个病组在6家医院试点。不过推行到现在,今年新提出来的目标任务是“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实行按DRGS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三明,不仅要推DRGS付费,还直接覆盖全部病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