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焙烤食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广州市花都区福光食品厂2015年5月26日生产的绿豆饼,霉菌计数超标。
(二)特殊膳食食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广东金祥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2日生产的规格为260g/盒的开智营养米粉(原味),维生素E不达标。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广州市花都宝龙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5日生产的规格为100克/包的牛油果物花生,过氧化值超标。
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相关机构对标示为广东省生产的食品实施了监督抽检,并委托广东省局对部分产品抽检情况进行公布,具体包括薯类及膨化食品,粮食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及肉制品共7批次,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2批次。
(一)粮食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东莞益海嘉里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5年1月31日生产的规格为1千克/包的广式馒头用小麦粉,检出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
(二)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鹤山市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5日生产的规格为500ml/瓶的一品鲜酱油,氨基酸态氮不达标,苯甲酸超标,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160428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428
3.国家本级食品抽检合格
4.国家本级食品抽检不合格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8日